招标公告

索引号: hbqzfqzfb/2019-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9-10-28 10:28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茨沟镇瓦铺村清酒加工厂厂房(一期)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茨沟镇瓦铺村清酒加工厂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协作字[2019]1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茨沟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汉滨区茨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到位,手续齐全,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茨沟镇瓦铺村六组。

2.2工程规模:茨沟镇瓦铺村清酒加工厂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352.04平方米,建设框架结构厂房1栋二层,建筑高度10.65米;砖混结构管理用房1栋两层(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

2.3计划工期:90天。

2.4招标范围:茨沟镇瓦铺村清酒加工厂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最高限价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461.13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289:00201911117:00,登录汉滨区招投标网上交易平台,上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附法人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人员汇总表(须体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其中安全员须具备C3证;各人员证号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号码),投标企业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信息的截图(汇总表信息应对应到各人员并准确提供),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标准格式的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1171700分,地点为汉滨区招投标网上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汉滨区茨沟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13488200008

    址:安康市汉滨区茨沟镇

代理机构: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991525872  0915-3180668

    址:汉滨区金堂东路(江南一品东郡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 

 

汉滨区茨沟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