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汉滨区扫黑办严把“四关”探索线索管理新模式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9 09:4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滨区扫黑办严把“四关”,不断探索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工作运行机制,构建线索管理新模式,有效提高了线索管理水平。

严把线索收集管理关,保证线索管理规范化。

      区扫黑办采取多种渠道收集受理涉黑涉恶线索,为防止流失泄密风险,区扫黑办与线索管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购置线索档案保存密码柜,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线索的收集管理工作。严格登记、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一案一档,保证线索不流失、不遗漏、不泄密。截至2019年8月底,全区共收集各类线索1786条,其中上级转办线索363条(含省转办和全国扫黑办平台线索),区扫黑办及各镇办、部门共收集线索1423条。

严把处置分流关,保证线索畅通流转。

      对收集的涉黑涉恶举报材料安排专人梳理,对材料中反映的每一项问题逐一登记,并定期召开线索研判会讨论线索分流转办。通过研判会确定每一条线索的交办单位,制作线索转办单,扫黑办领导签字审批后转办到相应的单位进行核查处理,保证了线索的顺畅流转。同时,建立全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管理台账,分类登记统计案件线索,实时记录、核对、更新案件现索进展情况,构建可追溯、可跟踪,可留痕的案件线索闭环管理体系。

严把线索核查关,保证核查质量。

      对转办的每一条线索,明确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实行全程跟踪、定期督办、定期销号制度,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的案件,及时督促办理,确保线索处置件件有着落。加大线索督办力度,对移送相关办案单位的线索,采取电话督办、督办函督办、实地督办、情况通报等方式进行督办,强力推动案件线索查处。同时,对核查单位上报的线索核查报告逐一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所反映的问题是否核查清楚,发现的违法犯罪问题是否处理到位。对问题未查清、处理不到位的,一律退回核查单位重新核查处理。重点线索核查报告要求核查单位主要领导及核查人签字背书,严格落实相关人员的主体责任。

严把分析研判关,发挥线索的风向标作用。

      区扫黑办每月初,将上月的线索收集办理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汇总,组织分析研究,对本地区、本行业线索收集和办理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领域进行重点整治,对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重点打击。同时,区扫黑办向相关职能部门下发工作提醒函,要求其加大该行业领域的监管和治理工作,确保行业系统综合治理取得实效。从线索统计数据中分析群众举报的特点和规律,查找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上报,为领导小组安排下一阶段全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依据,充分发挥线索的风向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