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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信息

索引号: hbqzfqzfb/2019-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9-01-23 09:13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信息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1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

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处罚机关和日期

1

(安汉)市监食罚[2018]163号

谢贤梅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丽康商行

谢贤梅

假冒白酒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款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主动履行

15日内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安汉)市监处字[2018]01-224号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金世天华酒店

刘成晨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罚款6000元。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四条第十条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吃法

主动履行

15日内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安汉)市监处字[2018]01-282号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泳和小吃店

肖桂丽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处罚。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