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1-27 16:51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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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2017 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拟订本办财政、预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及办法;并按规定报请办党委、办人大工委批准执行。

(2)根据本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财政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编制本办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预、决算。并向办党委、办人大工委报告全办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

(3)协助管理属本办的各项地方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

(4)负责协助管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财政直接掌握分配的支援农村生产支出。

(5)负责管理本办管理的行政经费、农业等事业经费及其财务管理工作;制定本级财务管理制度。

(6)负责办机关的行政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审批;负责办机关土地、房产、车辆、设施和办公设备的配备、调配、清查登记、监督管理。

(7)负责监督管理国家拨给的转移支付资金、民生工程资金、建设补助资金、扶贫资金、自然灾害救济资金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

(8)负责管理本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管理和其他应当上缴财政的收入。

(9)统一管理政府债务、财务工作。

(10)负责本办预算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7年全办共实施市、区交办的重点建设项目40个,其中东坝内环路、安远路、千亩土地储备地、保障房、泸康大道、高井路北段、南环东路、泸康酒厂、宝业物流园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已全面完成;西坝、金川、瀛湖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序推进;陕南避灾扶贫搬迁东坝片区安置社区东安置点4、5号楼建设完成;大树岭村安置社区四组安置点主体建设和三通一平修建工作已完成,六组安置点各项建设完工,已划分到户;东坝保安防洪工程共拆迁193户,完成选房155户。本着“土地房屋征收一处,造福一片,稳定一方”的工作原则,大力宣传土地征迁安置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将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利益诉求引导到依法依规办事的轨道上来,让每位群众感受到城市建设和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全年共完成房屋签约1200户,征地1700亩,迁坟600余棺。

2、“两违”行为得到有效管控。新城办按照市政府“两违”管控工作统一部署,在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坚决落实“市上管存量、区上管增量”的原则,把“两违”管控的责任和力量下沉,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主动作为、敢当负责、认真履职、以干克难,创新工作机制,创新管控办法,强势推进“两违”管控工作,在辖区内迅速形成了务实高效的“两违”管控工作机制,“两违”管控及拆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年共有效管控违建户223户,制止违法用地3.7万平方米,制止违章建筑9.2万平方米,拆除违建242起;恢复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71份,限期拆除通知书150份,暂扣施工工具共计 86件。自2017年7月份至今,连续半年我办辖区新增“两违”现象呈“零”增长。为加快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并受到市、区人民政府的通报表彰。

3、扶贫综合施策、精准发力,脱贫成效明显。脱贫工作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办事处高度重视,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来抓,以争当脱贫攻坚工作先锋为目标,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建立了领导包村、部门驻村、办村(社区)两级干部帮扶贫困户的工作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组织保障。根据省、市、区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要求,新城办严格按照“九条红线”及“十三条识别标准”,下足“绣花功夫”,核准扶贫对象,最终确定全办贫困户为173户411人,全办170余名干部与贫困户进行结对精准一对一帮扶,抓好各项指标落实,确保全面完成脱贫任务。一是持续推进易地搬迁脱贫。安置贫困户19户71人、危房改造20户37人,落实补助资金171.7万元,截止12月底,己全部验收达标入住;二是大力扶持产业就业脱贫。落实产业发展种植养殖45户158人,创业就业脱贫49户51人,兑付劳务产业奖补资金9.3万元、落实公益性岗位11 人,组织技能培训5次,受训人员71人,发放金融扶贫贴息贷款228万元,有效支持了贫困户的产业发展和创业就业;三是全面实施教育脱贫。办事处全面落实国家两免优惠政策,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共教育扶持39户57人,全办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四是着力加强生态保护脱贫。生态补偿脱贫31户99人,落实公益林补偿面积 574.4亩,落实生态护林员9人,护河员6人;五是全面落实民生兜底政策。2017年全办落实兜底保障政策85户100人,医疗救助脱贫65户77人,落实贫困户住院报销均达90%以上,组织健康体检370人次,贫困户签约式服务签约率100%;六是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办共硬化道路7条13.66公里,实施安全饮水3处,水窖18口,安装水净化设施1处,抽水站1处,贫困户实现安全饮水100%覆盖,用电100%全面入户,贫困村规范化卫生室达标验收。通过对照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中省市区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已按期完成全办1个贫困村摘帽销号,44户159人贫困人口当年实现脱贫的目标任务。

4、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从中央到地方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办事处按照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面落实本辖区环境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共办理环保案件186件。建立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机制,在27个村、社区设置了环保联络员。完善河长制,在辖区的河道沟渠醒目位置设置了河长标示牌。夯实责任,铁腕治霾、管控扬尘,坚决打击处理辖区噪音污染、餐饮污水、油烟污染、企业污水直排、秸秆焚烧等突出问题。积极巩固“双创”成果,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市容市貌规范管理,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加强对辖区37个无物业小区三堆六乱、垃圾死角清理工作,现已建垃圾收集房33处、垃圾池28个、投放垃圾桶819个,清运生活垃圾8160余吨,清理老旧无物业小区三堆六乱垃圾死角1188余车,支付垃圾清运费用60余万元。旱厕改造和病媒生物防制是国卫复审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是国卫复审工作更是发现旱厕一票否决,办事处遵循边改造边发现的原则,全年完成改造旱厕817余处,全面完成旱厕改造工作。继续推进绿化进万家活动,对辖区190余户绿化示范家庭进行授牌,对朝阳、果园两个老旧小区进行绿化提升,补植花草5000余珠城市,辖区面貌焕然一新,焕发着绿色生机。通过广大干部的艰辛创建、不懈的努力,帮助全市高分通过了国卫复审,获得了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5、信访调解工作平稳有序。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区信访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按照“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终结了包括张志义、翁策进、汪建平等10件疑难信访案件,有效的保证了全办的社会稳定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积极畅通信访渠道,着力化解突出信访矛盾,妥善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保稳定、求发展”的总体思路,深入细致地做好信访工作,使信访办结率、停访息诉率、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2017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62件、467人;办理信访件204件,已办结156件,正在办理48件(其中上级交办17件,已办结17件;市委“三个助力”及扶贫领域交办件17件,已办结17件;中巡组“回头看”期间交办件5件,已办结5件),为全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贡献。

6、民生兜底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事前救助与事后救助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救助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户、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边缘人群。按照城乡低保政策的相关要求,我办严格做好低保审核和清查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共计取消“政策保”501户、837人,并按上级相关政策全部执行到位;全办城乡低保户大病二次救助73人,共计65万元,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大病二次医疗报销,采取“一站式”救助,报销比例达到了90%以上;对14名贫困大学生进行救助,共计7.5万元,帮助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全办优抚对象366人,通过“一卡通”发放资金346.7万元,优抚建房1户,登记符合发放农村家属优待金34人。2017年,按照计划任务完成了静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现已正式投入运营,心石村日间照料中心基本建设完成,预计2018年投入运营。落实各类就业扶持政策,为鼓励大学生和城乡富余劳动人员自主择业、自助创业,我办先后两次组织辖区村(社区)干部及有就业愿望的求职人员到五里工业集中园区参观洽谈,为我办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拓宽了渠道;做好全民参保信息核对工作,核实录入信息5万余人,完善全办人力资源信息台帐4万余人。不断健全社保体系,根据区上下达的目标任务,我们克服了量大、面广、时间紧的重重困难,使全办参保率达100%。认真做好失地农民生活补贴省报工作,全办享受失地农民补贴2000余人,累计补贴200余万元。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本单位包括行政部门5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5个部门;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农业综合服务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社区治安联防中心、环卫所。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机(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本级(机关)

2

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社会治理办公室(二级预算单位)

3

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二级预算单位)

4

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财政审计所(二级预算单位)

5

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站(二级预算单位)

6

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站(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25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事业编制169人;实有人员202人,其中行政51人、事业151人。

序号

单位名称

编制人数

年末实有人数

1

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本级(机关)

行政41人,事业19

 

行政36,事业11

2

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社会治理办公室

行政6

行政5

3

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行政4人,事业17

行政4人,事业16

4

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财政审计所

行政5

行政6

5

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站

事业49

事业49

6

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站

事业84

事业75

合计

 

行政56人,事业169

行政51人,事业151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详见附表1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收入方面:本单位2017年,共完成预算收入3950.24万元,比2016年(6415.95万元)减少2465.71万元,减少38.43%,主要是2016年追加项目支出(1、安平高速征地补偿款1000万元;2、南方新世纪拆迁补偿款2219.66万元)

支出方面:2017年共完成预算支出4158.91万元,比2016年(6415.95万元)减少2257.03万元,减少35.18%,主要是2017年项目支出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0.24万元,年初结余208.68万元,合计4158.91万元,收入中财政拨款占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单位2017年基本支出3994.47万元,项目支出为164.44万元,各占96.05%3.95%,原因为财政供养人员多,人员经费开支占比大;项目支出主要为一事一议村级活动场所财政奖补资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详见附表2、附表3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收入方面: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0.24万元,年初结余208.68万元,合计4158.91万元,比2016年(6415.95万元)减少2465.71万元,减少38.43%,主要是16年追加项目支出(1、安平高速征地补偿款1000万元;2、南方新世纪拆迁补偿款2219.66万元)

支出方面:2017年共完成预算支出4158.91万元,比2016年(6415.95万元)减少2257.03万元,减少35.18%,主要是2017年项目支出少。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详见附表4

    本单位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8.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4.3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9.1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0.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1.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2.27万元,农林水支出630.84万元。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94.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费支出为1264.6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为366.0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2363.7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万元(公车运行与维护费),同上年相比下降31%。其中单位共保有公车3辆,公车运行与维护费2万元,同同上年相比下降31%

    本单位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及公务接待。

  1. 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会议费用支出20000.00,与2016年费用支出相等。

  1. 培训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专项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59万元,2016年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44万元,增加15%,脱贫攻坚办公费、宣传费用、下村公务费、社区戒毒工作人员费用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本单位无大项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新城办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