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1-27 16:42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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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 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受理对党员和党组织违反党纪法规和党章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镇、办事处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3、负责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念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区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5、会同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考察镇、办事处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室干部的人选;负责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提名、考核和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6、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办事处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7、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办事处负责人,以及由政府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负责对监察对象拟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的审核,提请本级政府批准后给予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9、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纪委监察局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780件,初步核实735件,谈话函询10件,了结500件,立案28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5人(科级干部17人),办案总数位居十县区首位。扎实推进作风建设,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处置“为政不为”问题线索5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6人。持续强化教育监督,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414篇,其中中国纪检监察报11篇、省纪委网站39篇、陕西日报8篇、市纪委网站310篇、安康日报46篇。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开展巡察3轮,完成了对茨沟镇、流水镇、区住建局等21个镇办、部门的巡察任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55件,移交问题线索79件。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只有部门本级,无二级决算单位纳入决算编制范围。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92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81人,其中行政75人、工勤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986.94万元,同比16年减少45.06万元,原因主要是纪检监察事务费用收入减少; 2017年度支出986.94万元,同比16年减少45.06万元,原因主要是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减少。

2、本单位2017年收入中财政拨款占98.4%,年初结转和结余占1.6%。

3、本单位2017年基本支出898.94万元,项目支出为88万元,各占91.1%、8.9%的比例,大部分支出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86.94万元,同比16年减少45.06万元,原因主要是纪检监察事务费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6.94万元,同比16年减少45.06万元,原因主要是纪检监察事务费用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2、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7.77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共19.17万元.

3、本单位2017工资福利支出为588.3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为231.1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79.45万元。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0.61万元,公车运行与维护18.23万元,公务接待2.38万元,会议费7.23万元,培训费1.28万元。2016年度培训费为0,比2016年度增长了1.28万元,原因是2017年开展公务员课程在线培训及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费用。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专项经费支出,故未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运行费829.55万元,2016年本部门行政运行费604万元,比上一年度多225.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购置办公用品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纪委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