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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8-10-31 10:30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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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督办通报(第十五期)

 

 

 

 

(第十五期)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

 

 

2018年区政府常务会确定事项

落实情况通报

 

2018年区政府第四次常务会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研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确定事项(3项):

1.同意调整汉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原则同意汉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的组建方案,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责任单位:发改局、人社局

2.原则同意《汉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和2018年工作要点及考核办法,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编办

3.原则同意5月下旬召开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会,统筹做好会议筹备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发改局、编办

落实情况:已完成事项(3项)。1.《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已以汉政办字〔2018〕46号印发;《关于成立汉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的通知》已以汉政办字〔2018〕47号印发。2.《汉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已以汉政发〔2018〕1号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已以安优化发〔2018〕1号印发,《考核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送区政府审定。3.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会已于5月下旬召开。

二、听取经济运行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双过半”工作

确定事项(6项):

1.围绕冲刺“双过半”进行专题研判,5月底前召开一次经济运行推进会,安排部署冲刺“双过半”工作;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及时召开现场会和办公会,研究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同时要带头到省市衔接汇报,在争取上级支持的同时,争取市上协调高新区、恒口示范区同步加大力度冲刺目标任务,确保辖区经济指标迅速回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统计局、考核办

2.5月底前对一季度指标欠账较大的部门和镇办进行集中督办,6月份对冲刺“双过半”欠账大的部门、镇办进行预警提示,督促各部门抓紧补欠账、赶进度。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统计局、考核办

3.抓紧推动二季度重点项目开工,并围绕全区145个重点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及督查检查情况要在6月份向区政府常务会报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项目办)

4.各行业部门及镇办参与,认真梳理项目线索,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频次和力度,密集开展招商;对丝博会、苏陕协作交流等会展上签约的项目和前期对接的项目线索,做好跟踪对接,确保及早落地;在引进项目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政策、把握原则,涉及用地、项目扶持等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区政府研究。责任单位:区招商局

5.落实专人加大各自范围内重点企业的帮扶和培育,扭转部分企业的下滑局面,按期完成企业培育任务。责任单位:区农业局、林业局、经贸局、文广旅游局、市场监管局

6.严格按照4月8日全区财政工作会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

落实情况:已完成事项(5项)。1.围绕冲刺“双过半”,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并组织召开了相关经济工作推进会、座谈会。5月25日,召开了工商经济运行推进会,专题研究工业、商贸主要指标实现“双过半”,并通报元至四月份工业、商贸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新增规上工业、限上商贸申报纳统情况。6月8日,召开了责任考核、经济运行及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会,对双过半工作、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和综合研判,并到省市发改委进行衔接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2.5月28日,对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四上”企业培育工作进度缓慢,欠帐较大的11个单位进行预警提示;6月8日,召开全区重点项目暨市考指标推进会,对2018年度市对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进行分解,对完成进度进行通报。3.对全区145个重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汇报,对存在的问题的项目下发了提醒预警函14份。4.《关于2018年区级领导包抓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分工的通知》已以汉政办字〔2018〕73号印发,《汉滨区2018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已以汉政办字〔2018〕136 号印发。截止8月底,组织参加各类招商活动21场次,新引进项目14个,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4.8亿元,新增企业890户。6.上半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2.4亿元,占年任务的57.6%,增长4.24%;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亿元,占年任务的57.1%,增长1.43%,顺利实现“双过半”;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1亿元,增长19.4%,其中民生支出29.3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93.95%。严格财政预算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正进行事项(1项):5.截至目前,区农业局已组织申报11家企业,申报材料已上报市农业局待市上审批;区林业局已培育2家企业,现已在区统计局备案;区经贸局对43户区属重点企业帮扶,实行区级领导和区直部门包联包抓,建立了联席会议、督查督办和问题清单制度,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在土地、环保、电力、融资、市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培育工业企业16户,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4户、规模以上服务企业2户;区文广旅游局申报的1户新成立文化服务企业已通过省级审核,待国家统计局终审标识,已做好拟年度申报的成长型文化企业信息采集、名录预报等准备工作;区市场监管局正组织各镇办报送食品示范镇、企业材料。

三、研究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进工作

确定事项(4项):

1.拟定调整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按程序送审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发文明确。责任单位: 瀛湖项目办

2.尽快召开办公会就18个项目未完善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28个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站实施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3.组建专门工作组,对前期已经实施项目的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核查并列出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确保所有建设项目质量达标并顺利通过验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4.在调整年度预算时统筹安排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区级配套资金;涉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征地等资金问题,先从项目资金中协调解决,待项目实施后再逐步规范,确保项目按期推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瀛湖项目办

落实情况:已完成事项(3项)。1.《关于调整充实瀛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已以汉政办发〔2018〕41号印发。2.召开办公会就18个项目未完善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28个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站实施问题进行研究。3.组织对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等行为,于7月12日对建设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流水、瀛湖、吉河、洪山镇下发了违规建设行为告知函,现正督促整改落实。

正进行事项(1项):4.待调整年度预算时统筹安排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区级配套资金将报区政府审批;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已分解各个项目,项目征地资金从地方配套中支出。

四、研究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低温热解处理试点问题

确定事项(1项)。

技术指导,项目实施,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试点项目建设进度,涉及手续办理问题协调,确保在国家对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考核验收前完成试点项目建设,并为批量化推广提供可行依据。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发改局、大竹园镇、中原镇

实情况:正进行事项(1项)。已于2018年6月中旬完成了选址工作,并积极做好项目后续建设的配合工作。中原镇生活垃圾低温无害化处理项目已于8月21日投入运行;大竹园镇生活垃圾低温无害化处理项目于8月4日投入运行,后续废品回收和炉渣堆放厂房正在施工,厂区的绿化亮化工程正在进一步完善。

五、审定《安岚高速公路汉滨段工程建设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及安置方案》

确定事项(2项)。

1.原则同意《安岚高速公路汉滨段工程建设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及安置方案》,按会议讨论意见修改,报市政府审批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责任单位:区安岚高速协调办

2.以区政府名义起草专题报告,抓紧向市住建局汇报,请求将安岚高速公路汉滨段涉及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的79户拆迁户(建民办忠诚村、月河新村、佘家窑村、红联村等共计30户,吉河镇吉河坝村、观新村、高水村、自力村等共计49户)纳入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区安岚高速协调办

落实情况:已完成事项(2项)。1.《安岚高速公路汉滨段工程建设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及安置方案》已以汉政办发〔2018〕131号印发。2.于5月10日拟文向市住建局报告《关于将安岚高速中心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报告》(汉政字〔2018〕71号)。

六、研究安康市鸿盛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申请人保财险支农融资担保贷款有关问题

确定事项(2项)。

1.6家企业申请人保财险支农融资担保贷款所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担保措施符合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担保资产(股权)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责任单位:区国资公司

2.待完善相关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后,就6家企业申请人保财险支农融资担保贷款事项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责任单位:区扶贫公司

落实情况:已完成事项(2项)。1.已对6家企业申请人保财险支农融资担保贷款所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进行了实地的严格审查,并向区政府提交了审查情况的报告([2018]30号)。2. 6家企业申请人保财险支农融资担保贷款事项已经区人大常委会通过。

七、研究江北区域环卫作业市场化试点工作

确定事项(3项):

1.原则同意按照区城管局提出的第二套方案推进江北区域环卫作业市场化试点工作。根据全市城管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请示市城管局同意后,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环卫作业企业。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解决江北区域环卫作业市场化试点工作经费缺口问题。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3.借助江北区域环卫作业市场化试点机遇,加强内部管理,压实岗位职责,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落实情况:已完成事项(2项)。1.推进江北区域环卫作业市场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请示市城管局研究同意,并制作了招标文件,聘请代理公司,招投标文件已于8月21日公开发布。3.通过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奖惩有度、赏罚分明,充分运用考核结果,使能者用、好者上、庸者下,极大地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强化岗位职责,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加大对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确保城市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正在进行事项(1项):2.江北区域环卫作业化试点工作经费缺口问题正与市城管局积极衔接争取当中。

八、研究交通项目建设有关问题

确定事项(3项)。

1.关于2018-2019年贫困村道路建设计划问。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政府督查室、五里镇

2.关于2016年、2017年部分道路建设未完工问题。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交通局、区监委、住建局

3.关于G211石梯至张滩段一级公路PPP项目有关问题。责任单位:区交通局、财政局

落实情况:正在进行情况(3项)。1.通过摸底核查,对符合立项原则的建民办三星村、赤卫村等94条179.6公里村组道路已纳入建设计划;将早阳镇九里村、双龙镇谢坪等14条符合立项条件的村道路纳入了建设计划,五里镇王坎村的三条村组道路因不符合立项条件未列入建设计划;大河镇大河社区、兴红社区等7条村组道路增量部分和茨沟镇红岩村、关家镇高沟村2条砂石路项目,已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并于5月30日一并下达了村组道路项目计划;对五里镇白马石村、何砭村等9个镇办13个村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组道路建设问题进行了现场督查,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已全部纳入建设计划,7月20日下达了项目计划。2.对2016年度计划中尚未硬化的14条和2017年度计划中尚未开工的2条村组道路涉及的镇办下达了整改督办单,并将项目滞后原因等情况上报区纪委,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经区纪委常委会6月13日研究,对2016年、2017年部分道路建设未完工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效;对未完成项目进行核查,查找未完成原因,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纳入企业信用管理。3.正在确定社会资本方采购代理机构,待初步确定社会资本方,将按照工程建设程序组织招投标工作,并按国家法律及PPP相关政策要求出具项目规范实施承诺书。

区政府要求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完成任务;正在推进的事项要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分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