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05-16 09:13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大河镇同心村等(19)个村陕南移民搬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安国土资汉分字[2017]3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贷款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汉滨区大河镇
2.2工程规模:汉滨区大河镇同心村等(19)个村陕南移民搬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总规模710.6亩,项目实施后可新增耕地635.0亩。主要工程内容为:拆除工程(①房屋整体拆除工程,②地面拆除工程,③地基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①耕作田坎修筑工程,②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③田坎修筑工程,④灌溉与排水工程)。
2.3计划工期: 90天
2.4招标范围:汉滨区大河镇同心村等(19)个村陕南移民搬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所涉及的监理任务。
2.5项目估算价: 约1141万元
2.6标段划分: 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省级(含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无。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5月16日9:00时至2018年5月21日17:00时,登录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附法人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报名汇总表彩色扫描件(须体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两名监理员、身份证号),投标企业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信息的截图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为2018年6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汉滨区大河镇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徐 军
电 话: 15991153999
代理机构: 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环东路滨江南岸幼儿园向东50米
联 系 人: 王 莹
电 话: 13309156131
邮 编: 725000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