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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18-04-11 20:33 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18〕60号 有效期五年
公开目录: 区政府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4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8〕60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4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区政府4月份安排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方面重点工作28项。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要夯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滞后、项目推进缓慢的单位要进行责任追究。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

1.开工建设安康云梦小镇、恒河流域核桃长廊、林业生态、退耕还林等重点项目,开展一季度重点项目督查(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崔洪亮、黎想同志协助,区项目办负责)。

2.继续做好城东新区规划编制、项目谋划、征地拆迁等工作(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崔洪亮、黎想同志协助,城东新区负责)

二、工业经济

3.启动西区厂区道路招标工作,开工建设长兴路二期项目,继续推进装配式PC构件、富硒食品二区、西北纺织服装产业城、朝阳社区、芋硒王富硒魔芋饮品加工生产线、恒通建材、富硒苦荞酒、富硒红茶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恒翔生化、泸康酒业清洁生产改造,做好电子商务、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和全区加油站(点)双层罐改造及第三次油气回收工作(由冯荣平同志协调,毕宗让、黎想同志协助,区经贸局、扶贫局、五里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五里镇负责)。

4.推进人民电器魔芋产业、光脚谷旅游综合开发、天池山田园综合体旅游综合开发、日昌升建筑骨料项目,继续做好第三届丝博会筹备工作(由冯荣平同志协调,毕宗让、黎想同志协助,区招商局负责)

三、农业农村工作

5.做好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现场会筹备工作,做好今年新增41个拟脱贫村脱贫计划和项目建设任务调整,推进全区脱贫攻坚数据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由荆钟同志协调,区扶贫局负责)。

6.督促完成春季露地蔬菜、魔芋栽植和食用菌养菌、有机水稻整地播种等春耕重点生产任务,开工建设陕西田娘年产20万吨有机肥厂,启动盛华农产品加工厂设备安装调试和阳晨产业联盟示范点建设,筹备参展北京农产品推介会,对接推进农村一二村产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由孙自余同志协调,区农业局负责)

7.举办中国好茶·陕茶1号暨大竹园茶旅新镇建设推介会,继续做好春季茶叶生产和核桃管护工作,开展一季度经济林果园建设检查考核(由孙自余同志协调,区林业局负责

8.做好省核桃、中药材、水产养殖专家服务团来汉滨开展技术服务衔接工作,研究推进科技特派员贫困村全覆盖工作,对接推进省级深度贫困县区科技扶贫项目(由孙自余同志协调,区科技局负责

9.开业运营吉河电商服务站,完成恒口、关庙电商服务网点选址工作(由孙自余同志协调,区供销社负责

10.推进2018年当年脱贫村危房改造工作,启动五镇十村项目建设(由蒋平同志协调,区住建局负责)。

11.开展移民(脱贫)搬迁“拉网式全覆盖”大巡查,督促加快中心城区五大安置社区建设进度,完成建民长岭社区16、20、21、22、26、27号楼室内外装饰及水电安装,张滩中心社区一期安置房主体建设,吉河恒华家园社区9、10号楼基础工程,关庙东站社区室外附属工程,江北刘家沟社区规划评审和三通一平工程(由祖白云同志协调,区搬迁办及相关镇办负责)

12.全面完成2018年移民后扶项目招投标及开工任务(由祖白云同志协调,区移民局负责)

四、基础设施建设

13.加快脱贫攻坚贫困村村组道路及大紫路、付黄路、五富路、洪石路、晏洞路、牛蹄对外公路、平旬路汉滨段、谭坝双河桥、中原北大桥、紫荆沙坝桥、双龙龙泉湾桥、坝河集镇大桥等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县财路(由荆钟同志协调,区交通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4.加快汉江综合整治西坝防洪工程及张滩集镇上段堤防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当年拟退出脱贫村的安全供水工程由荆钟同志协调,区水利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5.推进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场雨污分流与渗滤液处理扩能、老垃圾场存量垃圾污染治理等项目建设和羊皮沟垃圾场周边群众搬迁安置工作(由蒋平同志协调,区城管局、发改局、江北办、关庙镇负责)。

16.推进西坝、西关、瀛湖路、长春、黄沟、兴安、金川、高井、东坝二期(区文化中心)棚户区改造及北环线项目征迁安置和柑树、西坝安置社区建设,抓好中心城市及重点镇、重点项目建设区域“两违”管控工作(由蒋平同志协调,区征收办、国土分局、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建民办、关庙镇、吉河镇负责)。

17.依法推进瀛湖网箱清理整顿工作,完成页岩砖厂环保监测移交第三方统一运维工作,推进洪山、大竹园、双龙、新坝污水处理厂绿化及洪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由蒋平同志协调,区环保局负责)。

五、社会事业

18.完成城市低保对象排查整改,完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项目选址工作,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相关工作,继续指导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由荆钟同志协调,区民政局负责)。

19.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验工作,组织体育升学考试,加快推进教育重点项目建设、中小学教师编制调整工作,完成全区教学点更名挂牌工作(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区教体局负责)。

20.加快推进区三院、区妇幼保健院、镇办卫生院建设,督导卫计重点工作,检查农村清洁工程、一季度新农合政策执行情况,安排部署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做好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和对口帮扶工作,开展“三献”志愿服务宣传、贫困户白内障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专项救治(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区卫计局、红十字会负责)。

21.做好清明节假期旅游接待,继续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民间文化旅游资源调查工作,组织举办春季采茶大赛暨探访茶马古道品鉴良田好茶推介活动(由缪红艳同志协调,沈涛同志协助,区文广旅游局负责)。

22.做好残疾人“自强标兵”推荐审核工作(由祖白云同志协调,区残联负责)。

六、其它工作

23.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前期工作(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崔洪亮、黎想同志协助,区发改局负责)。

24.筹备召开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研究一季度财税收入工作(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崔洪亮、黎想同志协助,区财政局负责)。

25.做好财政“同级审”和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配合工作,开展一季度追赶超越审计整改工作(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崔洪亮、黎想同志协助,区审计局负责)。

26.研究化解重点信访案件(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崔洪亮、黎想同志协助,区信访局负责)。

27.安排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地质灾害防范、全区环境保护及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由蒋平同志协调,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双创办负责)。

28.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煤矿及非煤矿山、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冯荣平同志协调,毕宗让、黎想同志协助,区安委会、交委会、食委会成员单位及各镇办负责)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