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04-11 09:20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1.招标条件
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吉安家园社区工程,根据汉发改赈字(2013)4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施工监理,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河镇吉河坝村二组。
2.2工程规模:新建安置楼1栋15层,总建筑面积12900.36平方米 。
2.3计划工期:420天
2.4招标范围: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吉安家园社区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监理任务。
2.5项目估算价:3200万元
2.6标段划分:根据项目概况本工程共划分为 1 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省级注册(含省级)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7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在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汉滨区兴安门花园小区临街房4幢1-06室)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和总监无在监理承诺书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为2018年5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安康市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河镇吉河坝街道 地 址: 汉滨区兴安门花园小区临街房4幢2-06室
邮 编: 725009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张新广 联 系 人: 张雨波
手 机: 15667890101 手 机: 15129702840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