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7 10:0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而成,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汉滨区政府门户网站 (www.hanbi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38号,邮编:725000,电话:0915-3202807;电子邮箱:hanbinleader@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汉滨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按照“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畅通了政务公开渠道,增强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了政府服务效能。

(一)明确职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罗本军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与新闻媒体、其他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确定区信息办和政务服务中心为汉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经办机构,安排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具体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规范公开信息内容,加强公开信息及时性检查。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信息办严格把关,对各单位的各类文件,在保密性和规范性审核后,正式印发的同时上网公布,对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进行定期审查。

(二)规范制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根据中、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对公开指南和机构信息进行充实、调整和更新。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三)健全载体,增加信息公开形式。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为原则,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创新的要求,根据对外、对内公开的需要,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把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完善栏目功能,进行信息公开;二是扎实推进政府系统网站普查整改工作,推进政府系统网站集约化建设,认真整改各级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问题;三是积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政务工作信息;四是在各单位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置信息公开栏,公开单位职能职责、服务承诺、办事程序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栏目有:政府办文件、规范性文件、区政府文件、通知简报、应急管理、发展规划、人事信息、政府法制、政务要闻、社会新闻、部门工作、镇办动态、公示公告、政府机构、政府工作报告、政府统计、财政公开、行政收费、督察督办、政府采购、重大项目、社会公益、征地拆迁、城乡建设、三农信息、三公支出、权责清单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区政府网站更新各类不涉密信息47304条,刊发图片1143张;全年共新发布各类政府文件400余条,发布各类工程招标、人事公示等信息930余条,转载或发布极端天气、流行性疾病、胡蜂防治等公共事件预警信息22条,主动发布热点及社会关注的信息109件次。发布群众办事和行政审批指南117余件,共发布政务微博信息310多条,及时的宣传了全区工作动态,公布了政务信息,方便了群众办事。发布更新政务要闻、领导活动、重要工作进展、部门工作动态2300余条;开设地名普查、环保督察在汉滨、脱贫攻坚信息发布平台等专栏,公开单项工作相关文件、动态信息,各专栏累计刊发稿件1200条以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及收费情况

全年受理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13件,信件及其他形式申请公开4件,均按规定的流程,在有效的时间内责成相关部门对申请人作出了答复。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区政府系统共承办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61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区人大代表建议298件、政协委员提案240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理工作满意率达100%。一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汉滨区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条例》和中省市要求以及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四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

2018年,汉滨区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实施意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整改和提高: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二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场监管、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减税降费、精准扶贫、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等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三是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四是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五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合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90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4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6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3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6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1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2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7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43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4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7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3

     4.信函申请数

4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17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5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7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7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4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