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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8-02-10 11:03 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1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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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康中心城市及重点镇 “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8〕26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康中心城市及重点镇

“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推进安康中心城市及重点镇“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巩固提升“两违”管控工作成果,建立健全“两违”管控长效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及重点镇“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镇办要把“无违村(社区)”创建和巩固作为推进“两违”管控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健全创建机制,细化目标责任,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无违村、无违社区”创建工作,确保“两违”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申报程序,严格创建标准。各相关镇办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及重点镇无违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61号)要求,规范有序开展创建申报工作,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建民办、关庙镇、吉河镇、张滩镇、五里镇等8个镇办在2018年至少创建达标“无违村(社区)” 2个以上,石梯镇、早阳镇、县河镇、瀛湖镇、双龙镇、晏坝镇等6镇至少创建无违村(社区)1个以上。各镇办必须于3月底前将年度“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报区两控办,经区两控办审批后,与各创建村(社区)签订“无违村(社区)”创建目标责任书。各相关镇办要督促创建村社区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完善档案资料,建立“两违”巡查管控台账和网格化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创建工作质量。

三、突出创建重点,强化创建措施。各相关镇办要把坚决杜绝一户多宅和新增“两违”作为创建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成果。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组干部在“两违”管控工作中的作用,对村(社区)、组进行区域划分,加强一线巡查力度,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务必把“两违”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两违”建设零增长。区两控办要按照创建标准督促、协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积极主动为创建村(社区)做好服务指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大考核奖惩,健全长效机制。区两控办要加大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对列入创建计划的村(社区)要严格考核验收标准,对考核验收中出现新增“两违”建设的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并在年终考核中扣减相关镇办相应分值。要定期不定期对已验收达标的无违村(社区)进行暗访复核,对通过复核达标的村(社区)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1万元工作奖励;对巩固提升工作不力,致使辖区管控工作反弹,出现新增“两违”建设的,将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9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