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11-06 08:53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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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汉滨区民政局部门预决算

2017年汉滨区民政局

部门预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决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二、收支预决算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决算表

一、封面

二、2017年部门基本情况表

三、2017年部门预决算收支总表

四、2017年部门预算决收入总表

五、2017年部门预算决支出总表

六、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决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经济科目分类表)

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表

八、2017年部门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3.拟订全区救灾工作的政策办法、实施细则;承担全区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

4.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5.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全区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动和村务公开工作。

6.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导敬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7.指导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8.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倡导婚姻习俗改革。负责全区儿童收养工作,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工作,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奠,依法治理乱埋滥葬,推进公墓建设。

10.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1.负责全区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落实国家各项优抚法规、政策。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评定、因公牺牲认定和烈士追认的审查报批工作。开展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陵园管理和建设,审查报批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12.负责城乡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

13.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全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决算单位构成

汉滨区民政局是区政府重要组成部门之一、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救灾股、优抚股、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股、福利股等6个股室,下设区城乡低保经办中心、区婚姻登记中心、区烈士陵园管理所、区殡葬综合执法大队、区中心敬老院、区殡仪馆、区骨灰公墓管理处等7个事业单位。机关实有总编制16人人,其中行政16人(含2名工勤),实有人数22人(含2名工勤);区城乡低保经办中心、区婚姻登记中心、区烈士陵园管理所、区殡葬综合执法大队、区中心敬老院、区殡仪馆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事业编制47人,实有人数52人。区骨灰公墓管理为经费自理单位,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区骨灰公墓管理处编制5人,实有8人。退休人员33人。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组织按照相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决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汉滨区民政局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决算。

(二)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政策以及文件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有关预算管理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政策编制,公用经费按照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保障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收入预决算为517.2142万元。

(二)2017年支出预决算为517.2142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2142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432.73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97万;商品和服务支出77.58万。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为517.2142万元。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517.21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517.2142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 /万元,年初未列项目支出预算。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决算517.214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39.6342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日常公用经费77.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决算  /万元,财政拨款安排  /万元。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救助车辆陕GUH095油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决算表

 

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