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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信息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05-11 14:51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信息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未知

汉滨区H7N9禽流感预警公告

我省近期出现了首例因感染H7N9而死亡的禽流感病例,为加强我区H7N9禽流感防控,防止因禽流感疫情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我区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布H7N9禽流感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凡我区境内有活禽(鸡、鸭等)交易的农贸市场暂停所有活禽交易(宰杀)活动。

二、提醒广大消费者避免直接购买活禽、直接接触活禽或自行宰杀活禽。选购禽肉类产品要到超市、专营店等合法商家场所,购买有检疫证明的冷鲜禽、冰鲜禽及其产品。烹食时应当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三、从事禽类养殖、运输等行业人员接触禽类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戴手套、戴口罩、穿工作服),接触后用消毒液和清水彻底清洗双手。农村家禽饲养要与居住生活环境隔离,家禽和家畜不要混养,发现病死禽要及时报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妥善处理。

四、如发现有发热、头痛、鼻塞、咳嗽、全身不适等症状时,应佩戴口罩,尽快到医院就诊。

五、广大群众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遮掩口鼻,不喝生水。居住、生活环境要注意适度通风换气,减少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饮食和营养,保证充足睡眠,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制,提高免疫力。

六、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要增强防控意识,提高警惕,及时做好H7N9禽流感防范宣传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应急值守、防控信息上报和线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