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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信息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05-05 14:48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信息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未知

安康市汉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随着雨季来临、气温升高、空气潮湿,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即将大量上市。野生菌一旦采摘、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重者将危及生命安全。为有效遏制、防范食用野生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证人民群众在享用美味野生菌的同时降低食物中毒的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2017年汉滨区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

一、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性用餐单位加工、销售野生菌类,禁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避免发生野生菌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严格加工,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二、广大消费者谨慎采购食用野生菌,不随意采食、出售、购买当地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毒性、已霉烂以及生长在喷洒农药、施以化肥的庄稼地里的野生菌类。

三、野生菌不宜凉拌食用,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并注意不要混合食用,建议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避免因不同种类的菌类混合后产生反应,发生中毒。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以避免所含成份与乙醇发生不良反应引起食物中毒。

四、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提高警惕,采取催吐等措施的同时,及早到医院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消费者在外就餐食用野生菌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快就医,除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外,还应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卫计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卫计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报告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各级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同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广泛向本辖区、本行业公众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