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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中标结果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11-06 15:29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中标结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未知

汉滨区2017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中标公示

汉滨区2017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于2017年1131530分在安康市国泰酒店8楼会议室开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539234.64元;工期:90日历天

建造师:成国华  陕261141557614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康市江南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519742.81元;工期:90日历天

建造师:邹莹莹  陕261151671783

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宏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1564121.00元;工期:90日历天

建造师:王继  陕261080910289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康市汉滨区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中标价:1116683.05元;工期:90日历天

建造师:曹永福  陕261141555342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康市民荣实业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118299.97元;工期:90日历天

建造师:刘飞  陕261101120490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康市天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119083.88元;工期:90日历天

建造师:邓红柳  陕261161793060

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单位对上述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书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若以信函方式,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

投诉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规定处理。

 

汉滨区水土保持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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