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hbqzfqzfb-qzfwj--2015-0178 | 公开责任部门: | 区政府办 |
公开日期: | 2015-12-03 17:41 | 发布文号: | 汉政发〔2015〕19号 |
公开目录: | 区政府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汉政发〔2015〕19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
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滨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日
汉滨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一系列部署,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5〕32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5〕27号)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持续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按照“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的总体要求,推动各项改革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抓住要害、攻坚克难、协同配套、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对中、省、市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衔接、落实到位,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要从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公布之日起予以取消,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部门要主动做好对接落实工作。加强对各部门落实中、省、市、区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专项督查和跟踪审计,巩固简政放权改革成果,防止变相恢复、弄虚作假。根据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再取消和调整一批制约我区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制订出台《汉滨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确保严格按照本级政府发布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实施审批。对区级部门暂时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除确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或依法转为行政许可的事项外,其他一律取消,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全面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11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区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第一批),201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区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集中清理区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机构,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编制区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审批行为。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进一步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要采取委托审批或同级受理的方式,方便企业就地办理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大幅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审批时限。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加快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区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抓紧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打破信息孤岛,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有关部门间横向联通,促进区镇纵向贯通,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进一步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新设职业资格的管理,年内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任务。按照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有关规定,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制度,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根据国家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向行业协会等组织转移。
(四)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
全面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完善并公布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财政、价格、审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收费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及时纠正并查处乱收费。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依托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继续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区级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年检改年报等各项改革措施,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继续推行 “先照后证”,除法律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继续创新优化登记方式,研究制订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制定进一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的意见,出台电子营业执照技术方案。
(六)积极推进教科文卫体改革。
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办学自主权。尊重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主体地位,引导职业学校合理设置专业,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职业教育与科技、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向实践的实用型、技术型人才队伍。深入推进科技领域体制改革。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日新月异的趋势,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推进文化、出版、广电领域改革,强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管与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证照发放环节,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研究推进卫生计生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建立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健康权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再生育审批。加快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公开赛事举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
(七)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1.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研究制订“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举措,开展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试点工作。积极配合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加快推进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进一步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试点,研究制订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企业信息互联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学习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经验,加快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
2.着力优化政府服务。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高校毕业生群体,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3.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主体,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对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执法方式相同的部门进行整合,减少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执法体系。
4.优化调整精简机构编制。按照国务院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针对区级部门简政放权后工作实际,重新梳理部门职能,优化调整并精简机构编制,严控领导职数。
5.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要求,对区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加强对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坚决防止出台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方面要求不相符的文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要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改革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举措,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改革。要大胆改革,积极探索,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区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决策、议事协调督办、巡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改革保障机制,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标准和程序,强力推进改革。要及时跟踪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集和汇总各级各部门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大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并与评估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行政问责。
附件:汉滨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任务分
工和进度安排表
附件
汉滨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
重点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部门 |
时间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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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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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衔接、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 |
行政审批改革组
区法制办 |
区编办,各镇政府、办事处,区级有关 部门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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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对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专项督查和跟踪审计,巩固简政放权改革成果,防止变相恢复、弄虚作假。 |
行政审批改革组区法制办
区审计局 |
区编办,各镇政府、办事处,区级有关 部门 |
2015年全年工作 |
|||
3 |
再取消和下放一批制约我区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 |
行政审批改革组区法制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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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出台《汉滨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确保严格按照本级政府发布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实施审批。 |
行政审批改革组区法制办 |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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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区级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
行政审批改革组区法制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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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区法制办 |
区编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级有关部门 |
2016年6月底前完成 |
|||
7 |
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审批行为。 |
区法制办 |
区编办,各镇政府、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
2016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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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 |
行政审批改革组区法制办 |
区编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镇政府、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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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集中清理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机构,编制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
区编办 |
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法制办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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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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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进一步取消下放投资核准权限。 |
区发改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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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大幅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审批时限。 |
区发改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6年3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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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加快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区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区发改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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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区级有关部门主动协同放权、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抓紧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 |
区发改局 |
各镇政府、办事处
区级有关部门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
14 |
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有关部门间横向联通、促进区镇纵向贯通,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
区发改局 |
各镇政府、办事处
区级有关部门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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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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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进一步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年内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任务。 |
区人社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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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制度,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 |
区人社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省人社厅安排部署后2个月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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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根据国家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向行业协会等组织转变。 |
区人社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省人社厅安排部署后2个月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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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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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全面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 |
区财政局
区物价局 |
区发改局
区级有关部门 |
2015年全年工作 |
|||
19 |
完善并公布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
区财政局
区物价局 |
区发改局
区级有关部门 |
2015年11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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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
区民政局 |
区财政局
区级有关部门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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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开展收费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查处乱收费行为。 |
区财政局
区物价局 |
区发改局,区审计局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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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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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继续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区级规范性文件。 |
区工商局 |
区法制办
区级有关部门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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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继续推进“先照后证”,除法律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
区工商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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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在全区全面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一照一码”。 |
区工商局 |
区质监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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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优化登记方式,贯彻执行《陕西省市场主体住所(营业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
区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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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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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简化和完善注册流程,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 |
区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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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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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制定进一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意见和电子营业执照技术方案。 |
区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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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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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积极推进教科文卫体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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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办学自主性。尊重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主体地位,引导职业学校合理设置专业。 |
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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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办法出台后立即研究制定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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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创新教育体系,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职业教育与科技、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向实践的实用型、技术型人才队伍。 |
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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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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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发展趋势,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势、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
区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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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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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推进文化市场领域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证照发放环节,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
区文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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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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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研究推进卫生计生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建立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健康权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再生育审批。 |
区卫生局
区计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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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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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强化新闻出版广电监管与服务,研究提出我区新闻出版广电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区文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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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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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加快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公开赛事举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 |
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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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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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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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研究制订“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措施,开展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试点工作。 |
区工商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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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积极配合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加快推进全区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
区工商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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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高校毕业群体,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得良好环境,为市场提供人才资源服务。 |
区人社局 |
区级各部门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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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
区人社局 |
区级各部门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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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按照国务院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针对区级部门简政放权后工作量相应减轻的实际,重新梳理部门职能,优化调整并精简机构编制,严控领导职数。 |
区编办 |
区级各部门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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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要求,及时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废止的意见建议。 |
区法制办 |
区级各部门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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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对区政府和部门出台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 |
区法制办 |
区级各部门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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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加强对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坚决防止出台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方面要求不相符的文件。 |
区法制办 |
区级各部门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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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组织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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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
区协调小组
综合组 |
区级各部门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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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
区协调小组
综合组 |
各镇政府、办事处
区级各部门 |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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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狠抓工作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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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举措、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改革。 |
区协调小组
综合组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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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要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
区协调小组
综合组 |
区协调小组
各专题组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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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强督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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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建立健全决策、议事协调督办、巡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改革保障机制,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标准和程序,强化推进改革。 |
区协调小组
综合组 |
区协调小组
各专题组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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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及时跟踪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收集和汇总各镇办、各部门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
区协调小组
综合组 |
区协调小组
各专题组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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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不断加大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并与评估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
区协调小组
督查组 |
区协调小组
各专题组 |
2015年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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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能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镇办和部门,要求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行政问责。 |
区协调小组督查组,区监察局 |
区协调小组 各专题组 |
2015年全年工作 |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印发
附PDF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