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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hbqzfqzfb-qzfwj--2015-0149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15-11-10 14:50 发布文号: 汉政字〔2015〕82号
公开目录: 区政府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未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取缔安康城区部分主干道临时停车泊位的公告

 

 

 

 

 

 

 

汉政字〔2015〕82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取缔安康城区部分主干道临时

停车泊位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安康市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街试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管理,提高城区道路利用率,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经研究,决定取缔中心城区部分主干道临时停车泊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11月20日零时起,取缔南环西路(香溪大道十字至市委十字)、大桥路(香溪大道十字至陵园路十字)临时停车泊位共计44个。上述路段临时停车泊位取缔后,需要进入该区域停放的车辆,一律进入南环路立体停车场规范停放。

二、取缔香溪路(新城派出所门前)临时停车泊位共计8个。

三、自2016年1月1日零时起,取缔巴山中路两侧(雷神殿十字至马坎十字)临时停车泊位共计70 个。上述路段临时停车泊位取缔后,需要进入该区域停放的车辆,一律进入巴山中路立体停车场规范停放。

四、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清除上述路段临时停车泊位的标线,设立道路禁停标识标牌,加强交通秩序的维护和管理;汉滨区城管局加强对“两纵三横”示范街(香溪路、大桥路、南环西路、育才中路、巴山中路)区域人行道的管理。

特此公告。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