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文件

索引号: HB-hbqzfqzfb-qzfwj--2015-0070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15-08-03 16:30 发布文号: 汉政发〔2015〕12号
公开目录: 区政府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滨区移民搬迁“三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汉滨区移民搬迁“三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滨区移民搬迁“三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1日

汉滨区移民搬迁“三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安康市避灾扶贫搬迁规范管理办法(暂行)》(安政发[2014]5号)和《关于印发安康市避灾扶贫搬迁“三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5]5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水平,努力实现精准搬迁、精细管理、精确施策的“三精”工作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按照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提速度、上水平”的新要求,紧紧围绕“进城入镇上楼、跨区域入社区、压点提质上规模”的总体思路,坚持推进精准搬迁、精细管理、精确施策,进一步摸清底子,瞄准重点对象,推进均衡搬迁,强化规范管理,注重配套服务,加快搬迁步伐,推动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全面提升搬迁工作水平,确保全区搬迁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二)目标任务。

1.提速加量。全面加快搬迁工作进度,特别是要加快避灾户、危困户、特困户搬迁,力争率先完成“三优先”三年行动计划。在确保完成2015年度省市下达我区6000户22880人的搬迁任务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按照每年不低于8000户的速度,力争在2019年以前全面完成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任务。

2.提质增效。坚持统筹谋划,一手抓“搬得出”,一手抓“稳得住、能致富”。搞好配套设施建设,抓好兴业创业就业,完善各类服务,全面提高搬迁工作质量效益。

3.提升进档。深入开展“一区一策、一户一法”、土地综合利用、环保设施建设以及社区管理等创新试点工作,并由点到面,将搬迁工作向纵深推进。

4.提高水平。坚持精准搬迁、精细管理、精确施策,全面进行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推进搬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精准搬迁

精准搬迁的主要内容包括:搬迁对象精准、统筹规划精准和执行政策精准。

(一)搬迁对象精准。

1.摸清底子。各镇办要继续深入开展集中调查摸底、集中调整规划、集中宣传政策的“三个集中”工作,抽调村级和相关部门干部,按照村村到位、户户见面的要求,逐村、逐户宣传政策,摸清搬迁意愿和需求,并按规定程序和三级公示制度,确定搬迁对象,科学组织搬迁,尤其是“三优先”户必须详实准确。

2.分清类型。坚持三优先搬迁原则,即优先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户受洪涝灾害威胁户、危困户和特困户。重点对象的摸底实行条块结合,镇办负责,摸底人员签字。区国土、水利、扶贫、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严格把关,指导镇办全面摸底,并在镇办调查汇总表上审核签字确认,落实摸底人员和审核人员责任。各镇办必须在9月底以前完善“三优先”三年行动计划,完成“三优先”搬迁对象的审定、公示。尤其是“交钥匙”户的报名、审定工作,实现安置房以户定建。充分运用 “交钥匙工程”的有关政策,加快这部分群众的搬迁步伐,必须在2016年底前完成“三优先”对象的搬迁安置任务。

3.建立系统。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户签协议、村建册、镇建档、区建库、市建平台的要求,逐户签订搬迁协议,逐村完善各年度搬迁花名册,逐镇汇总建立分年度搬迁档案、建好搬迁数据资料库,镇、区、市三级建立电子信息系统,逐级、分年度确定并汇总搬迁对象、搬迁需求和帮扶办法,实施搬迁对象全员、全程信息化管理,实现精准搬迁。

(二)统筹规划精准。

1.优化集中安置社区布局。要根据搬迁规模和群众意愿,坚持靠城靠镇靠园区布局搬迁社区,把具有特色资源、区位优势的重点镇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园区作为集中安置的首选区域。特别是要在中心城市、重点镇、月河川道和旅游景区优先规划布点,引导群众就近城镇化。要做好搬迁安置规划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现代农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就业增收等后续发展规划相衔接,统筹规划,持续推进。

2.坚持跨区域连片布点安置。综合考虑镇村改革,探索整村整组搬迁。坚持并不断提高集中安置率、进城入镇率、单元式安置统规统建率、各类安置社区的规模、水平与配套。认真执行省政府集中安置率、统规统建率和城镇安置率分别不低于90%、60%、60%的规定。安置社区的数量能少则少、规模宜大则大。

3.严格规划审查和评估备案。规划审查要坚持区级统筹、以统规统建、进城入镇、新型社区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小点安置和分散安置,坚决避免因规划不当造成新的吊庄户、危居房、空壳村和二次搬迁,所有规划都要按照省上规定,分类搞好技术审查,并认真执行逐级备案程序。坚持把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评估作为规划建设的必备前置条件,凡是没有符合资质的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一律不得规划建设。

(三)执行政策精准。严格按照市政府统一制定的标准兑现建房补助政府。统规统建房屋可由镇办兑现到项目业主或通过“一卡通”兑付到户,统规自建和分散安置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户。

三、精细管理

精细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用地管理、配套设施和内业管理。

(一)项目管理程序化。搬迁工程全部实行项目管理。各镇(办)人民政府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工程项目全权负责,具体做好项目区内安置房和小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分工,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所有统规统建项目均实行“一个安置社区、一个项目主体、一个项目法人” ,严禁违规转包、分包。严格实行“五制”管理,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终结审计制,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二)资金管理规范化。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坚持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各类搬迁专项资金专户归集、集中管理、统筹使用。严禁克扣、挤占、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严禁非法分户,必须以公安分户为依据,防止非法套取资金。群众自筹资金必须按时归集到共管账户,统一管理,接受监督。严格控制建房成本,实行房价市级审定审批制,即对安置房每平方米超过1200元的,要报区搬迁办组织进行价格听证,再报市搬迁办审批后执行。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加大商品房配建,撬动土地增收,弥补建房资金不足,并将收益资金纳入共管帐户统一管理使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三)用地管理合法化。树立节约用地、规范用地的观念,不得未批先占、先用,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要用足用活陕南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改革试点政策,合理调整搬迁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盘活土地资源,保障建设用地。严格控制移民搬迁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集中安置用地户均控制在0.2亩以内,分散安置用地户均不超过0.25亩。住房面积严格按照人均25平方米确定,楼房化安置每户建房面积最大不超过125平方米,“一户一宅”和分散安置每户最大不超过140平方米,危困户和特困户每户不超过60平方米。

(四)配套设施标准化。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大搬迁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力度。要按布点规划提前安排谋划项目,积极编报争取项目,同步建设实施项目,做到“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盖”。大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在安置区建成后一年内配建完成,小配套基础设施随同安置区住房同步建设到位,确保搬迁社区功能齐全,服务完备,宜居宜业。

(五)内业管理精细化。

1.项目备案审批。避灾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程序进行项目备案项目备案内容包括:搬迁对象台账,区、镇政府对移民搬迁对象的审批文件,项目详细规划方案,布点审批和规划审查意见,建设用地文件,地灾和洪灾评估报告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未经备案的移民搬迁项目不得开工,不纳入搬迁安置范围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2.建立搬迁台帐。按照以户定建要求,实行搬迁对象协议化,准确建立移民搬迁台帐,由区政府审批。对象台帐内容包括:镇办名称、集中安置区名称、安置规模、搬迁安置类型、户主姓名及身份证、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由区搬迁办负责收集、备齐对象台帐和各类相关手续,经市搬迁办初审后,报省移民搬迁办公室进行技术审查,合格后确认备案。

3.准确录入信息。搬迁信息包括:移民户基本信息、安置信息、入住信息及其影像资料;项目信息及影像资料;资金计划、筹措、使用及管理信息等。各镇办要按时间节点及时采集、审核搬迁信息,要在次年10月30日前准确录入移民搬迁信息系统,做到台帐信息与录入信息一致,户籍信息与网上信息一致,并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四、精确施策

精确施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产业配套、资金扶持、技能培训、信息共享、配套服务的到户到人。

(一)产业配套到户到人。按照“一区一策,一户一法”的总体要求,精准到户,综合施策,做到项目、资金、计划、责任人“四到户”。实行集约土地发展产业、集中培训促进就业、集成政策鼓励创业三管齐下,落实增收方案和帮扶措施,强化项目和政策配套,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破解搬迁增收致富难题。

(二)资金扶持到户到人。要通过争取省上产业扶持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撬动民间资本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瓶颈”制约。对争取的扶持资金和整合的项目资金,要按照“覆盖到户、集中使用、滚动发展、保值增值”的原则,最大程度地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扶持资金使用方向,重点在五个方面:围绕工业园区、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围绕农业园区,扶持主导产业;围绕旅游景区,扶持配套服务业;围绕转移就业,开展技能培训;围绕家庭创业,搭建服务平台。引导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促进搬迁群众致富增收。

(三)技能培训到户到人。全面整合培训项目和资源,加大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力度,做到“六个全覆盖”:即对搬迁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资助全覆盖;对搬迁在册贫困大学生资助全覆盖;对搬迁家庭新增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全覆盖;对搬迁家庭实用致富技术培训全覆盖;对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培训全覆盖;对搬迁家庭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再就业培训全覆盖。通过全方位的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搬迁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搬迁群众加快转岗就业,自我创业兴业。

(四)信息共享到户到人。通过建立完备的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精准搬迁互联互通信息系统和纸质档案,做到市上有系统、区上有监测、镇上有平台、村上有登记、户上有手册。实现市、区、镇、社区四级联网,准确掌握搬迁群众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有效服务奠定基础,为搬迁群众致富增收提供信息、技术,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五)服务跟进到户到人。以优化服务为重点,以和谐稳定为基础,以居民满意为标准,不断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广大搬迁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1.健全社区机构。对规划建设在农村区域,安置规模在 300户以上或 1000人以上、具备相对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移民居住区,可按城市社区标准组建新型农村社区。成立社区党组织、管理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及其它社会组织等,并按照规定落实社区办公场所、服务人员和工作经费。

2.保障群众权益。搬迁群众自主决定是否转移户口,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条件下自由处理原有财产,继续享受原土地、林地承包权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及各项惠农政策。推行“搬迁证”和“居住簿”制度,搬迁群众持“搬迁证”可享受“一证通”服务,持“居住簿”可享受“户口簿”同等待遇。实现分类管理,即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服务管理土地、林地承包、流转等相关权益,现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服务管理人口和居住房屋,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水、电、就业等服务。积极推行市场化服务管理方式,探索以搬迁群众为主体,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专门负责社区的基本公共服务。

3.提供优质服务。凡是新成立的社区,都要积极创建“五星”社区、开展“四新”培训。即创建“法制管理星、创业致富星、文化特色星、环境优美星、服务保障星”社区,对广大搬迁群众开展“新社区、新农民、新技能、新风尚”教育培训,通过“五星”级社区创建和“四新”培训,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创新服务内容,提高搬迁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引导搬迁群众由农民向市民转变。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区级统筹,强化组织领导。“提速度、上水平”是市委、市政府对移民搬迁工作的总要求,实施精准搬迁、精细管理、精确施策是移民搬迁工作的总方向。要进一步夯实镇(办)政府主体责任和镇(办)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调动区、镇、村及各工作部门积极性,建立任务分解、分级负责、履职尽责、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搬迁工作上水平。要认真落实省市健全移民搬迁工作机构的要求,区、镇两级移民搬迁干部队伍,进一步增加搬迁工作力量

(二)坚持项目捆绑,提供资金保障。要切实加大项目争取和捆绑力度,为做好“三精”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要通过争取市、区专项资金、引入民间资金、发挥群众自筹资金、鼓励各类金融资金等投入搬迁工作,扩大融资渠道。要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优先落实集中安置社区配套设施项目,统筹谋划,主动整合捆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涉农产业项目用于搬迁工作,促进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三)坚持务实创新,破解工作难题。深入推进“一区一策、一户一法”试点工作,由点到面全面推开,从根本上解决搬迁群众致富增收问题;加大社区环保设施建设力度,突出500户以上和沿江沿河、水源地保护等重点,率先实施推进土地综合利用试点,坚持区域统筹,编制好规划、落实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政策,确保搬迁和后续发展用地合理合法。加强社区管理试点,逐步健全社区党团组织和社区管理委员会自治组织,保障社区群众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参与监督的民主权利

(四)坚持督办考核,严格问效问责。进一步健全督办考核机制,坚持真考实核,督办问责。在加大对镇(办)搬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权重的基础上,建立陕南移民搬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考核和问责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的移民搬迁“三精”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移民搬迁工作月统计、季督查、年考核和跨年度验收“四位一体”监督检查机制,由区搬迁办会同区考核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督办考核,提高执行力,提升“三精”工作水平。

 

 

 

 

 

 

 

 

 

 

 

 

 

抄送:市搬迁办。

       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印发 


附:PDF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