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文件

索引号: HB-QZFB-ZFBWJ--2015-0056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15-06-12 08:57 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15〕64号
公开目录: 区政府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未知

关于做好政府网站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564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政府网站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和省市政府网站普查整改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区政府部门网站检查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网络信息安全、政府网站建设高度关注,针对一些政府网站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等问题和“僵尸”、“睡眠”现象,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15号),并从20153月开始至12月底,在全国开展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省市对此高度重视,先后下发了通知,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本次普查和整改,国务院和省市推进力度大,国家抽查检测技术手段强,对存在问题通过下发通报和媒体曝光同步进行。目前,包括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在内的一些媒体已对一批“僵尸”网站进行了曝光,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府网站普查统计摸底存在漏报、信息填报质量不高、日常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县区和网站进行了通报,并严厉指出不按规范填报上报网站信息、对网站存在问题熟视无睹,是典型的“懒政”、“怠政”和“不作为”行为。对此,各部门、各镇办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扎实做好检查整改工作,迎接国办抽查核查,并以此为契机,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的水平。

二、迅速扎实开展检查整改。按照国务院的安排,4-8月为检查整改阶段,6-10月为抽查核查阶段,国办和省上抽查核查主要是通过系统扫描和人工复核方式进行,任一网站都有被抽查核查的可能,评分低于60分的,要责令关闭整改。各部门、各镇办要组织专人,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的评分指标、考察点和扣分细则要求,逐项做好整改工作。对首页可用性等网站技术性问题,要及时联系原制作人员和服务器托管管理人员进行完善;对信息更新情况,要严格按照扣分细则要求,对照各栏目添加内容,及时更新,要认真做好部门职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的公开,提供相关表格下载,个别栏目暂时无信息更新的,可转载区政府网站相关内容;对群众来信、留言等互动回应,要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若局长(局长)信箱设置为邮箱形式,答复情况未公开的,要至少一个季度梳理一次来信和办理情况,通过“局长(镇长)信箱来信办理情况通报”形式在首页予以通报。检查整改中,要特别注意已上报的栏目不得随意删减,已上报的网站要确保正常运行,不得随意关停。

三、强化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按照本次检查整改要求,针对目前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各镇办要支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信息发布时效。重要政务活动信息要在活动结束后24 小时内发布,发展规划、统计年报、规范性文件等要在印发后3 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报告、发展计划报告要在人大会审议通过后15日发布,区直有关部门及区政府办相关股室,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二要做好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信息发布。对重大突发事件,相关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第一时间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应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和防范类、服务类信息。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要及时发布或转发准确信息予以澄清。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做出积极回应,引导舆论,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互动交流。区长信箱由区信访局负责管理,重点要在提高来信办理实效、办理质量上下功夫,一般信件应在7 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 个工作日。对镇办、部门的回复,区信访局要认真审核把关,严防回复态度强硬、答复有误等激化矛盾,引发炒作。四要提升网上办事水平。各部门要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建立,认真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和其他服务项目,向区信息办提供部门主要职责,办理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承办单位、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在内的办事指南,提供相关表格电子版,由区信息办负责在政府网站上统一发布。五要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各部门、镇办要确定一名政府网站信息员,具体负责网站信息收集、分类、撰写、报送及联络等工作。要建立完善信息审核报送机制,保证提供给区政府网站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强化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先审查、后公开”,严防失泄密。

四、加强信息沟通和督查督办。政府网站普查整改内容庞杂、技术性强,各部门、各镇办在工作中要加强与区信息办的联系,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区信息办要加强与市电子政务办的衔接、沟通,及时传达省市新要求,提出共性问题的解决办法,指导、督促部门、镇办做好检查整改工作。各部门、各镇办务必在710日前完成检查整改工作,并向区信息办报送自查评分结果。对检查整改重视不够,敷衍了事,不按要求整改,被中省市抽查通报、媒体曝光的,将公开通报批评并给予不良记录。

 

附件: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611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611日印发

附件

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考察点

扣分细则

存在的

问题

扣分

单项否决

站点无法访问

首页打不开的次数占全部监测次数的比例。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比例累计超过(含)5%,即单项否决。

 

 

网站不更新

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情况。
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栏目信息的更新情况。

监测2周,首页栏目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注:未注明信息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下同。)

 

 

栏目不更新

 1.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信息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
2.网站中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
3.网站中的空白栏目(有栏目无内容)数量。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累计超过(含)5个未更新;
2.网站中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超过(含)10个;
3.空白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严重错误

1.网站存在严重错别字;
2.网站存在虚假或伪造内容;
3.网站存在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网站出现严重错别字(例如,将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写错)、虚假或伪造内容(例如,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字、图片、视频)以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的,即单项否决。

 

 

互动回应差

互动回应类栏目长期未回应的情况。

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要求对公众信件、留言及时答复处理的政务咨询类栏目(在线访谈、调查征集、举报投诉类栏目除外)中存在超过三个月未回应的现象,即单项否决。

 

 

注:如果网站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则判定为不合格网站,不再对以下指标进行评分。如果网站未存在单项否决指标所描述的问题,则对以下指标进行评分,各指标累计扣分超过40分的,则同样判定为不合格网站。不合格网站应立即关停整改。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考察点

扣分细则

存在的

问题

扣分

网站可用性

首页可用性

首页打不开的次数占全部监测次数的比例。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累计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比例每1%5分(累计超过(含)5%的,直接列入单项否决)。

 

 

链接可用性

首页及其他页面不能正常访问的链接数量。

1.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1分;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
2.其他页面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0.1分。

 

 

信息更新情况

首页栏目

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数量。
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栏目信息更新情况。

监测2周,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少于10条的,扣5分(2周内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为0的,直接列入单项否决)。

 

 

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更新是否及时;
2.基本信息内容是否准确。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动态、要闻类信息,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3分;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信息,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4分;
3.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人事、规划计划类信息,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5分;
4.机构设置及职能、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等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1次扣1分。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考察点

扣分细则

存在的

问题

扣分

互动回应情况

政务咨询类栏目

1.渠道建设情况;
2.栏目使用情况。

1.未开设栏目的,扣5分;
2.开设了栏目,但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栏目中无任何有效信件、留言的,扣5分。

 

 

调查征集类栏目

1.渠道建设情况;
2.调查征集活动开展情况。

1.未开设栏目的,扣5分;
2.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调查征集活动的,扣5分;
3.开设了栏目且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了调查征集活动,但开展次数较少的(地方政府及国务院各部门门户网站少于6次,其他政府网站少于3次),扣3分。

 

 

互动访谈类栏目

互动访谈开展情况。

1.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互动访谈活动的,扣5分;
2.开设了栏目且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了互动访谈活动,但开展次数较少的(地方政府及国务院各部门门户网站少于6次,其他政府网站少于3次),扣3分。

 

 

服务实用情况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要素的完整性、准确性。

1.办事指南要素类别缺失的(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每发现一类扣2分;
2.办事指南要素内容不准确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

 

 

附件下载

所需的办事表格、文件附件等资料能否正常下载。

1.办事指南中提及的表格和附件未提供下载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办事表格、文件附件等无法下载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在线系统

在线申报和查询系统能否正常访问。

在线申报或查询系统不能访问的,每发现一个扣3分。

 

 

  注:监测时间点前??(时间)内,是指自监测日期前倒退??(时间)至监测时间点的时期。例如,监测时间点为31日,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是指11日至31日。

附:PDF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