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文件

索引号: HB-QZFB-ZFBWJ--2015-0029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15-04-29 15:58 发布文号: 汉政办函〔2015〕35号
公开目录: 区政府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未知

关于转发区教体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区教体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118号),区教体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区安监局、区科技局、区监察局制定的《关于建立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23


 

关于建立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区教体局、区发改局、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区监察局、 

 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市国土局汉滨分局、区水利局、 

区审计局、区安监局、区科技局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近年来,根据中省市部署,我区先后组织实施了校安工程、校舍排危工程、薄弱学校改造、食堂建设等项目,全区校舍安全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我区学校布点分散,数量众多,基础薄弱,区域地质状况复杂,加之受使用年限及连年自然灾害影响,保障校舍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为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覆盖范围和目标要求

    (一)覆盖范围。覆盖范围为全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民办学校。校舍是指中小学占有、使用的各类教育教学、生活及辅助用房,主要包括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教师周转房、行政办公用房、厕所、围墙、挡护、校门以及其他附属用房等。

 (二)目标任务。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和统筹安排,明确和落实各镇办及区政府相关部门责任,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统筹实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迁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强化对中小学校舍规划布局、安全排查、综合防灾、施工建设、使用维护、信息公告、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区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

二、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对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现有校舍,区教体局要定期和不定期(至少每学期1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未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鉴定。排查鉴定结果要及时录入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对影像资料和纸质档案要做好留存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区教体局要及时报告区政府。

(二)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各镇办要将校舍安全纳入当地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强化学校周边隐患排查,对本区域内中小学校舍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区域内综合防灾预警及防治方案。区教体、公安、安监、国土、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区级层面校舍安全及综合防灾应急预警系统,指导各镇办制定方案并敦促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经常性师生应急演练机制;及时向学校发出灾害预警信息,妥善做好师生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落实应急措施。

(三)建立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对经排查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进行维修改造,排除隐患。维修改造一般包括日常维修、大修改造、抗震加固或拆除重建。日常维修由学校负责,主要包括屋面、梁柱、墙体、楼地面、地下室、水电安装、栏杆扶手、楼梯走廊、通道台阶、消防设备、防雷设施和门窗玻璃等附属设施的维修及改造;大修改造由学校负责,学校依据鉴定结论编制大修改造计划和预算,按隶属关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在落实改造资金后,按照相关基建程序(含政府采购)实施;抗震加固或拆除重建由学校按隶属关系向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并按有资质部门的抗震鉴定结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加固或拆除重建的勘察设计,按照项目管理、建设法规要求的程序组织实施。对因地震、洪涝、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突发性校舍安全隐患或校舍损毁等情况,要作为应急项目另行安排资金,及时处理。优先考虑将部分有条件的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学校于每年1月底前,初步拟订维修改造技术方案和经费筹措计划,以书面形式按隶属关系先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教育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发改、住建、国土、地震、水利等部门核实维修改造方案,测算维修资金,研究资金来源,区别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制定相应的年度实施计划,报区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四)严格校舍安全项目管理制度。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层级网格化项目管理机制,落实区教体局包片、包镇办、学校责任,夯实各镇办中心校第一管理责任,落实项目学校法人负责、专人现场过程管理责任,强化财务及基建档案管理,依法按规范程序操作,实行民主决策。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项目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学校进行竣工验收并备案。校舍建在地质、气象灾害易发区内的,要进行地质、气象灾害危险性评估。位于洪泛区、蓄滞洪区、水库下游区及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学校,其防险自保设施应通过水利、国土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否则不得交付使用。

(五)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公告制度。按中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区教体局要强化学校校舍信息管理,适时安排信息采集和更新完善校舍安全信息系统,并会同区统计、住建、发改、财政、国土、公安等部门对全区中小学校舍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向区政府报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信息,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公告。区政府依托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相应的信息通报和公告制,公告内容具体到每一所学校、每一栋建筑、每一处构筑物。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在年检、预警、隐患排除、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校舍安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六)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夯实各镇办对学校周边综合防灾、校舍安全监管责任,校舍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并实行问责制。对发生因校舍倒塌或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镇办,依法追究所在镇办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如因校舍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导致垮塌的,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依法承担责任。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长效机制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玩忽职守影响校舍安全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体、发改、公安、监察、财政、国土、住建、水利、审计、安监、地震部门要在区政府领导和组织下认真履职,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校舍安全保障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区财政局将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会同发改、教育等部门统筹各类校舍建设项目,整合社会捐赠资金或引入社会资本,多方筹资,重点支持农村薄弱学校、城区学校和校舍抗震标准低的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全面保障校舍安全资金投入。按照中省要求,建立中央支持、省级统筹、市和区共同承担的资金保障机制,区级按既定比例承担。民办、外资和企(事)业办中小学所需资金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落实,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支持指导并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的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三)落实减免扶持政策。校舍建设和改造项目涉及的各项收费继续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关于减免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部分收费的通知》(陕价行发2009119号)和《安康市财政局、物价局转发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免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安财综201040号)规定执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中小学校舍建设。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对中小学校舍建设的捐赠支出,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加强监督检查。区政府将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列入对各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建立各镇办、中心校、学校经常性自查,区级定期巡查的监督检查机制。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管理实施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每季度通报工作情况,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区安监局、住建局强化校舍安全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区教体局、发改局、财政局强化项目管理,严格程序与过程检查,区监察局、审计局强化项目监督审计,各项目学校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加大安全教育和宣传力度。区教体局督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校园安全、校舍安全网格化、精细化、专业化体系,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安全教育时间和课程,对学生开展防灾和安全教育,向师生普及安全知识。要培养师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自觉强化生命意识,掌握应急避险技能,提高师生防灾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政策,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监督和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PDF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