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文件

索引号: HB-QZFB-ZFBWJ--2015-0006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15-04-09 15:58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区政府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未知

关于印发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534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汉滨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9 

    

汉滨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按照省、市依法行政工作部署重点,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全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加大法治政府宣传力度。着重宣传国务院《决定》和《规划》等相关法律政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执法监督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措施、经验和成效。各镇办、各部门每季度向区法制办提供宣传稿件不少于2篇。

各镇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部门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制培训的长效机制,继续坚持领导干部任用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全年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专题讲座1-2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落实区级部门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列席局务会议制度。(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镇办要严格依照 “三定”方案,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类别分门别类的梳理,逐项列明法律依据,理清各自权力清单,形成部门、镇办权责目录,由区政府统一对外公示,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各级各部门要无缝承接省市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等,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明确行政审批权限、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严格收费标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建设,优化大厅办理流程,完善大厅办理承诺,减少大厅办理时限,积极推行网络审批和联合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牵头单位:区编办、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督查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三、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坚持重大行政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继续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市民代表旁听制,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逐步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进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提高风险评估质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要在调研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切实可行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

夯实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专家论证质量。今年,区国土分局、住建局、城管局、经贸局、信访局、人社局、食药局、教体局、移民局等单位,恒口镇、五里镇、大同镇、关庙镇、张滩镇、大河镇、瀛湖镇、流水镇、双龙镇、县河镇、新城办、江北办、建民办等镇办在6月底前要落实法律顾问的聘请工作,其他镇办和部门也要积极创造条件,聘用法律顾问。各单位、镇办聘请法律顾问要向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

四、完善依法行政监督制度建设。认真贯彻《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严格按照《汉滨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不良记录。

(一)强化执法案卷检查。全区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在处理时,都必须按照各单位各系统省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对号入座,适度量罚。深入贯彻《陕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落实执法案件月统计报告制度和较大以上行政处罚案件报备制度。依法落实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长效机制。今年起,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三统一、两规范”和统计、检查及通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及时报备、有效期管理和实施后评估制度,建立动态清理机制。拓宽群众投诉建议渠道,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有效的解决、回复群众反映的问题。扎实推进机关公文标准化建设活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

(三)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重视复议调解、复议和解,提升行政复议社会效果。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中,应积极采纳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与区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衔接,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督查室)

五、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监督事项、权力清单等不涉密的文件规定等,应当公开事项的详细目录和内容,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具体。需要答复的,要在法定时限内,及时书面回应。依法办理公众申请公开事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落实办事公开制度,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并将办理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区与省市、镇办、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重视舆情尤其是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加强对舆情的监测、分析、研判和引导。(牵头单位:区信息办、区财政局)

六、重视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完善执法人员考核机制。今年对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要组织12次法律培训和公共执法理论测验。二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增强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三是对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

七、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逐步完善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互动,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纷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

各镇办、各部门要根据本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好今年的依法行政工作,并于20154月底以前,将工作安排情况报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要跟踪了解实施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完成依法行政年度工作任务。

 

 

 

 

 

 

 

  抄送: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

    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9印发

附件:汉政办发〔20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