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来信标题 关于学前班免学费问题
来信人 游客 来信时间 2018-03-26
来信内容

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陕西省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实行13年免费义务教育(学前一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免掉学籍在陕的学生的学费。 当我看到学前一年级也就是学前班也在免的行列高兴了一下,可以减轻负担,可是开学后缴费还和去年一样保教费2050元,单独交伙食费1150元到所在班上,总费用3200元,所在学校是朝阳幼儿园学前班,开头我复制的新闻显示是含民办学前一年级,不知这样是否合理,咨询为盼!!

回复信息
回复时间 2018-04-26
回复内容

杨鑫同志:你好。你于2月23日向汉滨区人民政府区长信箱投送的信访件收悉。对来信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朝阳幼儿园为一类幼儿园,按照《安康市物价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安价发〔2014〕67号)和区物价、财政、教体局转发通知(汉价发〔2014〕28号)的要求,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教费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给予免收。经查,朝阳幼儿园本学期的各项收费如下: 1.保教费:该园给区物价、教育局抄报的每生每月保教费标准为600元。根据学前一年减免保教费政策,一类园年满5周岁在园幼儿每生每月减免190元保教费。该园为一类园,每生每月交600元保教费,按政策减免190元,实收410元,本学期5个月,每生共收保教费2050元。 2.伙食费:该园经区物价部门审批的每生每月伙食费标准为220元,本学期5个月,共收伙食费1100元。 3.代办费:保险费由幼儿家长采取自愿原则,50元保险费由平安保险公司统一办理。该园本学期保教费、伙食费、保险代办费三项收费共用3200元。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