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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7-02-15 15:30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未知 |
汉政干〔2017〕1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胡成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胡成根、陈俊东同志任汉滨区监察局副局长;
免去张修轩同志汉滨区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7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