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环保督察巡查信息快报(第31期)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5 09:27

汉滨强化整改措施提升群众满意度

    

汉滨区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作为第一评价标准,突出重点问题,制定切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环保整改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提升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

加强跟踪督办力度汉滨区对省市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全程督办,要求各责任单位立即高标准整改建立详细整改工作台账,对已公示办结160件案件中承诺整改时限及时跟进,进行“回头看”,确保每一个案件每一项整改措施都按照时限要求落到实处。开展下沉督查由区下沉督查组对公示办理的案件开展督察暗访,及时将下沉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通报相关责任单位,督促办理单位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实行公开公示。借助网络媒体、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介宣传,畅通环保投诉渠道,公示投诉案件整改办理结果,信访受理整改工作在阳光下完成,消除群众意见积压。注重沟通交流。不断开拓工作思路,拿出整改工作新举措,采取与投诉群众见面反馈,召开三方见面会等方式,面对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高效解决信访投诉问题,确保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整改达到群众满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