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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6-05-10 17:02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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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招办}关于做好工程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等几项重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工程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等几项重要工作的通知

 

陕建招发〔2015〕16号

 

关于做好工程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

管理等几项重要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及神木县、府谷县建设工程招标办;省办各科室:

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现就认真做好工程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等几项重要工作,提出如下通知要求。

一、切实加强工程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凡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建设-移交(BT)、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公私合营,PPP)等模式,通过招标方式选定工程项目投资人的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入相应有形建筑市场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并接受相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

2、实施工程项目投资人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招标人(采购人)已经依法成立;需要履行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核准手续;工程项目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已经获得本级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审批。

我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参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投资人联合体,以一个投资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政府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定的工程投资人(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采购可以不进行招标;不符合上述规定和条件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应当公开招标。

二、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4、打破传统分阶段发包思维模式,本着效率优先原则,倡导国有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模式可以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总承包(EP)、设计-施工总承包(EC)、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

5、工程总承包招标可以在设计方案、建设标准、投资限额确定条件下,依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也可以依据工程初步设计,已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为标的进行。

实施工程总承包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需要履行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核准手续;需要履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审批、核准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核准手续;工程项目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6、勘察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参与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勘察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也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单位的身份共同投标。

   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宜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因

素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技术方案、设备采购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计划、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等。

禁止将工程肢解发包、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按照相关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含包括在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材料设备)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其具体招标发包活动可参照住建部颁发的《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有关暂估价专业工程、货物招标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组织实施。

三、认真做好招标公告发布工作

7、统一招标公告发布政策。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在省级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的通知》(陕发改项目〔2015〕533号)要求,从现在起,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公开发行的省级报刊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至少一家媒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同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选择在报刊发布公告的,应当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严格招标公告管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设定与招标工程

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投标。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要求招标人改正。

四、坚决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行为

9、各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要严格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两公告、两文件、一书、一合同”(即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审查为重点,严把招标项目“进场关”、招标文件“备案关”、招标过程“监督关”和招标信息“公示关”,防止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尤其是肢解发包。坚持招标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以工程项目为载体,通过以查台账、查资料、查手续、查证件、查人员为主要方式的执法检查,以及在受理、处理投诉、举报中发现问题等举措,坚决打击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和转包等违法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已构成违法事实的工程,要依法查处和曝光,并记入其行政相对人信用档案。

10、为加强全省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各地要树立全局意识,坚持制度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在贯彻执行上位法规政策及省厅政策规定基础上,统一使用全省工程招标投标各类示范文本,为实现全省建筑

市场规范统一、实名制管理落实和企业信用评价等工作奠定基础。

 

 

 

           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