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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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2-12-27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目标考核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未知

汉滨区健全制度确保目标考核科学化

汉滨区在目标责任考核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以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为抓手,以强化目标考核责任为保障,有力的促进了全区目标考核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科学考核体系

围绕全区重点,广泛征询意见,制定了年度目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体系。在制定考核指标过程中,打破常规求突破,通过深入调研,纵横比较,认真筛选,保证了考核体系紧密结合区情实际,从单项工作过渡到较为全面的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在落实目标任务过程中,将省、市下达任务和本区确定年度目标层层分解,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自上而下地构筑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区委制定了目标考核联席会制度,由区委考核办牵头,定期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研究全区目标考核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要求各考核指标责任部门既要做好对被考核单位的帮助指导,还要搞好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衔接,定期汇报,随时掌握各项指标的进度和在全市的位次,从而形成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全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建立督查通报制度

对重点工作目标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月汇报、季检查制度;对任务完成情况实行销号通报制度;对重点项目和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推动式督查、调研式督查、暗访式督查,实施全程跟踪、监控。坚持督促检查常态化管理,加强通报、督察和考核结果运用。对目标任务欠帐较大的单位,区委抽调人员进行专项督查,限期整改,对三个月后仍未整改的,记不良记录一次,在全区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进行警示训诫。

建立奖惩激励制度

全区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奖优罚劣。2009年全区46个乡镇73个部门中共有15个乡镇和21个部门被评为优秀等次,25个乡镇和51个部门被评为良好等次,6个乡镇被评为一般等次,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建立考核工作数据库,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使用、培养、奖惩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并在选拔使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排在末位的单位,领导班子要向区委写出书面报告,分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连续两年排在末位的单位,对领导班子进行适当调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为较差等次的,对主要领导采取免去现职、调离、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措施进行组织调整,班子其他成员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领导干部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免去现职、改任非领导职务或降职使用。对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损失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必要时进行组织处理;产生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处理。(李小奇 陈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