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索引号: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4-04-03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法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未知

汉政办发〔2014〕11号关于印发汉滨区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4〕11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城、老城、江北、建民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汉滨区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3日        

汉滨区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的决策,根据《安康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3〕155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安康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缓解城区教育供需矛盾,构建与中心城市发展相适应、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优质教育服务体系,促进中心城区教育持续、均衡、协调发展。

二、整合任务及部门责任

    (一)汉滨初中和汉滨初中分校整体迁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原安师)。由区教体局负责,区财政局配合实施。

    (二)汉滨初中原址改建为一所小学。由区教体局负责,区人社局配合实施。

    (三)汉滨初中分校原址改建为一所小学(江南小学迁入)。由区教体局负责,区住建局配合实施。

    (四)江南小学原址改建为一所幼儿园。由区教体局负责,区发改局、人社局配合实施。

    (五)安康职业中专并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后,原址改建为一所初中。由区教体局负责,区编办、人社局配合实施。

    (六)汉滨高中改扩建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区住建局配合实施。

    (七)城区教师保障房建设。由区教体局负责,区住建局配合实施。

    (八)东坝小学、江北小学、黄沟小学迁建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配合实施。

以上所涉及的学校、幼儿园具体承担改造、迁建相关工作。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2014年1月至2014年9月)

    1.汉滨初中分校初二年级228名学生2014年春季开学迁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原安师)。2014年1月中旬前,区教体局指导学校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搬迁方案并组织实施,2月18日在新校区开学上课。

    2.安康职业中专学校编制、人事划转及相关财产上划。2014年4月前,完成学校财产清核,做好上划准备工作;5月底前区教体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配合市上有关部门进行人事移交。

    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原安师)改造前期工作。2014年8月底前完成学校改造的设计、预算等工作。

4.教师保障房建设。力争2014年6月底前取得选址意见书,12月底前完成征地。

5.东坝小学和江北小学迁建。2014年5月底前完成征地、报建、设计工作,6月底前开工建设。

6.黄沟小学迁建。2014年8月底前完成征地、报建、设计工作,9月底前开工建设。

第二阶段(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

1.对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原安师)进行改造。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教室改造、装备部室等;2015年春季开学,汉滨初中和汉滨初中分校初三年级整体搬入新校区。

2.对安康职业中专进行改造,力争2015年春季汉滨高中初中部部分迁入。

3.对汉滨初中分校和汉滨初中进行改造。

4.实施教师保障房建设。做好符合迁入对象的思想工作,逐户制定迁出方案。

第三阶段(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

1. 汉滨初中分校改造。2015年7月底前完成校舍改造和设备安装,2015年秋季开学江南小学迁入新校区。

2.原汉滨初中改制为小学。2014年10月底前确定改造后的小学负责人,2015年8月底前完成校舍改造、设备安装、划分学区、教师配备等工作,2015年秋季改制后的小学开学。

3.江南小学改制为幼儿园。对江南小学按幼儿园标准进行改造,安装设施设备,选配教师,2016年春季开园。

4.汉滨高中对接收的市考试管理中心、市教研室、市电教馆三个单位,按照学生公寓进行改造并投入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上成立汉滨区教育资源整合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住建、教育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区教体、发改、编办、监察、财政(公产)、国土、住建、人社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区属学校资源整合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由区教体局负责教育资源整合的组织实施工作;区发改局负责校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会同区教体局、财政局做好项目策划申报;区财政局、公产局、国土局、审计局、监察局负责学校资产清理、处置、划转和资金管理工作;区编办、人社局负责学校人员编制的核编、划转和教师补充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学校规划审查、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三)制定推进办法。区直各有关部门及各实施整合的学校,要按照市、区政府的实施方案,制定出详细的操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全力推进整合工作。  

    (四)加强各方协调。区直各部门要加强与市级对口部门的汇报沟通,及时解决整合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区直各有关部门、相关学校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扎实推进资源整合工作。

    (五)加大资金投入。区政府每年筹措10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资源整合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多方争取项目资金,对学校建设各类手续优先办理,按有关规定减免相关报建费用。

(六)加强考核督办。区政府将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纳入区直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资源整合责任追究制。各部门要逐级分解落实,层层夯实责任。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要把整合工作的实施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每月通报进度,确保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