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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1-04-26 00:00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未知 |
汉政干[2011]4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史洪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史洪安同志任汉滨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市政府。
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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