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政府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10 00:00

安康市汉滨区政府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

(受理机构文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于    年   月   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传真、当面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经审查:

1、你(单位)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构予以受理,并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

2、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故不予公开。

3、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构的掌握范围,建议向_________________机构咨询,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4、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

5、你(单位 )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明确,本机构难以根据此申请确定具体的政府信息。请你(单位)更改、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后再行申请。

特此告知。

(受理机构印章)

年   月    日